厄休拉是一个古怪的女人。关于她我一直想要写点什么,但是每次开始,都好象走入了一个迷宫,被这样那样的念头所阻断,或者绵延开去,抵达不知道哪里的哪里。
前一阵在做我自己的电子图书馆,厄休拉这个名字时时地跳出来,其实她写的书不多,据说有二十余本,内容也很缤纷,有奇幻小说,科幻小说,儿童文学作品,诗歌,等等。而在我的电子书库里出现的不过只有七八种,都是她最有名的作品,不过版本不同。通常来说,只有广受注目的作者才能够受到不同版本的青睐。
从图书馆里借来她奇幻小说系列的第一本《地海巫师》,小而薄,和冰与火比较起来,象是奥运会和女儿的过家家。故事讲一个淳朴愚钝家庭出身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牧羊少年,因为自身的天赋,偶然的机遇,和不断对于自我的探知和学习,成为一个伟大巫师的故事。
故事有不同的讲法,《冰与火之歌》在于史诗般的情节,恢弘的世界,缤纷的人物,刻画生动的性格,错综复杂的意外。地海巫师只写了一个人,朴素得好象一件农民家里穿得灰旧了的补丁落补丁的衣服,他的成长,那些蠢笨得不需要描述的生活,日复一日。时光无论怎样用语言去打扮,它仍然只是一件普通的关于计量的运动,将所有落在身上的雪花都视若无物。地海巫师的主人公就是如此,语言是件多余的事。
他这样成长,学习,将目光落在苍茫的天地上,落在自身内在的探索上,不断地克服旧我身上的虚荣,寻找那些提纲携领的终极本质。当他战胜了自己,既成为了一代伟大的巫师,而这个伟大的巫师,除了一件穿在身上的衣服,一把法杖以外,别无它物,连言语也简陋,象一把地里磨光了的锄头。伟大在于平常。
一个将《道德经》译成英文的女人,写出这样的书来,应是理所当然。她说:没有任何两个巫师的相遇纯属偶然。
地海传奇的第二部,翻开来,是全新的故事。与《地海巫师》又不相同,对于情境的描述多起来,然而仍然是沙漠里的小地方,除了几座神庙,别无它物。女祭祀从小就被带到这里,对外面的世界别无向往,只日复一日地探索古人在神庙地下建造的一所迷宫。黑暗的迷宫,按照黑暗之神的旨意只许她一个人进入的迷宫。
巫师来到这个迷宫,寻找一件丢失已久的东西,被女祭祀看到,并且锁入迷宫。伟大的巫师几乎连抵抗也没有就败落了,被庞大的黑暗之神困顿住,奄奄待死。但是女祭祀开始看到另外的与她的相信隔隔不入的东西,于是最终离开。可于光明中,她仍然如同异物。他也是。亲切的只有对自身思想的探知。
不过厄休拉最赫赫有名的,却是一本薄薄的科幻小说《黑暗的左手》。
黑暗的左手是光明
光明的右手是黑暗
前一阵在做我自己的电子图书馆,厄休拉这个名字时时地跳出来,其实她写的书不多,据说有二十余本,内容也很缤纷,有奇幻小说,科幻小说,儿童文学作品,诗歌,等等。而在我的电子书库里出现的不过只有七八种,都是她最有名的作品,不过版本不同。通常来说,只有广受注目的作者才能够受到不同版本的青睐。
从图书馆里借来她奇幻小说系列的第一本《地海巫师》,小而薄,和冰与火比较起来,象是奥运会和女儿的过家家。故事讲一个淳朴愚钝家庭出身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牧羊少年,因为自身的天赋,偶然的机遇,和不断对于自我的探知和学习,成为一个伟大巫师的故事。
故事有不同的讲法,《冰与火之歌》在于史诗般的情节,恢弘的世界,缤纷的人物,刻画生动的性格,错综复杂的意外。地海巫师只写了一个人,朴素得好象一件农民家里穿得灰旧了的补丁落补丁的衣服,他的成长,那些蠢笨得不需要描述的生活,日复一日。时光无论怎样用语言去打扮,它仍然只是一件普通的关于计量的运动,将所有落在身上的雪花都视若无物。地海巫师的主人公就是如此,语言是件多余的事。
他这样成长,学习,将目光落在苍茫的天地上,落在自身内在的探索上,不断地克服旧我身上的虚荣,寻找那些提纲携领的终极本质。当他战胜了自己,既成为了一代伟大的巫师,而这个伟大的巫师,除了一件穿在身上的衣服,一把法杖以外,别无它物,连言语也简陋,象一把地里磨光了的锄头。伟大在于平常。
一个将《道德经》译成英文的女人,写出这样的书来,应是理所当然。她说:没有任何两个巫师的相遇纯属偶然。
地海传奇的第二部,翻开来,是全新的故事。与《地海巫师》又不相同,对于情境的描述多起来,然而仍然是沙漠里的小地方,除了几座神庙,别无它物。女祭祀从小就被带到这里,对外面的世界别无向往,只日复一日地探索古人在神庙地下建造的一所迷宫。黑暗的迷宫,按照黑暗之神的旨意只许她一个人进入的迷宫。
巫师来到这个迷宫,寻找一件丢失已久的东西,被女祭祀看到,并且锁入迷宫。伟大的巫师几乎连抵抗也没有就败落了,被庞大的黑暗之神困顿住,奄奄待死。但是女祭祀开始看到另外的与她的相信隔隔不入的东西,于是最终离开。可于光明中,她仍然如同异物。他也是。亲切的只有对自身思想的探知。
不过厄休拉最赫赫有名的,却是一本薄薄的科幻小说《黑暗的左手》。
黑暗的左手是光明
光明的右手是黑暗
《黑暗的左手》名声赫赫,我在英文科幻小说排行里看见它,在多伦多大学科幻小说研究课程里看见它,在《西方正典》的必读书目里也看见它。拿到手,薄而窄小,蓝灰色天幕下的平缓雪原,让人不能相信。
开篇第一句话,厄休拉借男性人类“我”的嘴说:在家乡,我从小就学会,真实不过是想象。
“我”做为人类特使来到一个叫做冬天的陌生星球,劝说星球上的国家加入和平联盟。这个星球上最大的特点是,所有的生命都呈现为中性。一个月只有短短几天会随机转化出性别,很可能这个月转为男性,下个月却是女性。这几天中,生命一点点开始变化,直到完全彻底地成为某一性别,被欲望征服,然后突然间性别消失,回复为中性。这种人类在日常的生活中完全丧失了性的动力,于是社会发展极端缓慢,人们不慌不忙,大街上的车辆限速是每小时二十五公里。
“我”在这个星球上住了两年,仍然对一切都摸不着头脑,与人对话,总是无法分辨清楚对方面对他的是女性的阴柔,还是男性的虚伪,而星球上的人类,也特别地有种琢磨不定,语焉不详,欲盖弥彰。这有点象卡夫卡的K,不断努力地试图达到某个目的,却总是围绕着这个目的打转,眼看就要抵达了,实际上却离它更加遥远。
书写得非常晦涩,作者尤其编篡了很多新鲜的外星用语,夹杂在陌生的单词里,叫人更加地含混。
那天上午十一点我和学校的顾问有件关于学分和选课的事要谈,晚上六点又有一个半小时的学前预备课,之前之后各两个半小时的奔波。这中间从此时到彼时的等待里,我拼命撑开昏昏欲睡的眼睛,勉强猜测陌生字母的含义,每隔十分钟就站起来,到外面去走走。
今年夏天,这里的天气很凉。当时,天空中阴云密布,不时地下一阵雨,我在屋檐下看不远处小池塘里如同凝固住的芦苇在雨幕里一动不动,想着它的荒凉,也许一生一世都没有人看见。又想起小时候在自家四合院里看雨水从屋檐上挂落,听哗哗的水声。我第一次出国长住的时候表弟不过一岁,他今年上大学了,我居然也辗转着又回到了学校。他也在那个院子里听了雨声,十几年后的雨声,宛若当初,我心里隐隐的怀旧与微微的痛楚,却是不能与人分享的。有天有个小孩子嘲笑我,我极雍容地保持了沉默,心里却笑话他,事情于我是一切重来,于他是懵懂未来。但站在雨幕前的我搂着露在短袖T恤外的双臂一个劲地哆嗦,不禁很觉凄凉。
不过恰恰为了这个,把平日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读下去的书读了一半,一百五十页,还有另外一百五十页。
在故事的主线外,遥远的,用做背景的牧笛隐约响起。“我”劝说国王加入和平联盟失败后,决定在当地优游一段时间,环境固然寒冷,生活也困苦,沟通总是隔阂,不过“我”还是想要搜集更多的关于这个星球的信息。于是一些当地的传说得以被记载,穿插在故事的前前后后。
在这个星球上,两个人如果情投意合,可以发誓终生相守,这种誓言不被法律保护,却被民俗认可,且一人一生只允许有一次这样的誓言。亲生血缘兄弟也可以成为临时伴侣,但是一旦其中一人怀孕,双方必须分离,永不再见。
某地有亲兄弟二人彼此相爱,于是做了大逆不道的事:发誓一生相守。弟弟怀孕,当地长官得知后,命令他们分离。弟弟无法忍受,选择了服毒自杀。当地人彼此间也有互相杀来杀去的事,都不算太大的罪恶,惟自杀,十恶不赦。人们把弟弟自杀这一事件归罪于哥哥,没有家族肯收留他,肯给他事做,这在夏天还要下雪的地方,是很恐怖的事。哥哥于是当着众人将自杀这一事件归罪于这个地区,并且秉弃了自己的姓名,走入了风暴的中心。
在寒冷的极地风暴中,哥哥几乎死去,但却抵达了一个宁静的所在:空气温暖,所有草木动物都是白色,一个白色的人向他走来,伸出双手,拉住他的左手。他问:你是谁?这里是哪里?
来人说:哥哥,我是你的弟弟,这里是所有自杀人的居所,来吧,我们一起在这里居住。
哥哥拒绝了,弟弟责备哥哥违背了一生相守的诺言。哥哥则责备弟弟自杀而没有随他远走他乡是更大的背叛。
哥哥继续在极地风暴中爬行,当风暴另一边的人们发现他时,他居然还活着,只是左手完全冻死,不得不截肢。那里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和事迹,于是他换了名字生存下来。几十年后,他遇见了一个故乡人,故乡人告诉他,自从他走以后,故乡几十年来颗粒无收,整日风雪。哥哥终于决定重新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,并承担弟弟自杀的罪孽,于是他当即死去,而他的家乡也从这一刻起,恢复了生机。
故事有趣而吸引人,我得承认,我完全没有看懂。不过,后来在网上找到了关于它的解说。
开篇第一句话,厄休拉借男性人类“我”的嘴说:在家乡,我从小就学会,真实不过是想象。
“我”做为人类特使来到一个叫做冬天的陌生星球,劝说星球上的国家加入和平联盟。这个星球上最大的特点是,所有的生命都呈现为中性。一个月只有短短几天会随机转化出性别,很可能这个月转为男性,下个月却是女性。这几天中,生命一点点开始变化,直到完全彻底地成为某一性别,被欲望征服,然后突然间性别消失,回复为中性。这种人类在日常的生活中完全丧失了性的动力,于是社会发展极端缓慢,人们不慌不忙,大街上的车辆限速是每小时二十五公里。
“我”在这个星球上住了两年,仍然对一切都摸不着头脑,与人对话,总是无法分辨清楚对方面对他的是女性的阴柔,还是男性的虚伪,而星球上的人类,也特别地有种琢磨不定,语焉不详,欲盖弥彰。这有点象卡夫卡的K,不断努力地试图达到某个目的,却总是围绕着这个目的打转,眼看就要抵达了,实际上却离它更加遥远。
书写得非常晦涩,作者尤其编篡了很多新鲜的外星用语,夹杂在陌生的单词里,叫人更加地含混。
那天上午十一点我和学校的顾问有件关于学分和选课的事要谈,晚上六点又有一个半小时的学前预备课,之前之后各两个半小时的奔波。这中间从此时到彼时的等待里,我拼命撑开昏昏欲睡的眼睛,勉强猜测陌生字母的含义,每隔十分钟就站起来,到外面去走走。
今年夏天,这里的天气很凉。当时,天空中阴云密布,不时地下一阵雨,我在屋檐下看不远处小池塘里如同凝固住的芦苇在雨幕里一动不动,想着它的荒凉,也许一生一世都没有人看见。又想起小时候在自家四合院里看雨水从屋檐上挂落,听哗哗的水声。我第一次出国长住的时候表弟不过一岁,他今年上大学了,我居然也辗转着又回到了学校。他也在那个院子里听了雨声,十几年后的雨声,宛若当初,我心里隐隐的怀旧与微微的痛楚,却是不能与人分享的。有天有个小孩子嘲笑我,我极雍容地保持了沉默,心里却笑话他,事情于我是一切重来,于他是懵懂未来。但站在雨幕前的我搂着露在短袖T恤外的双臂一个劲地哆嗦,不禁很觉凄凉。
不过恰恰为了这个,把平日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读下去的书读了一半,一百五十页,还有另外一百五十页。
在故事的主线外,遥远的,用做背景的牧笛隐约响起。“我”劝说国王加入和平联盟失败后,决定在当地优游一段时间,环境固然寒冷,生活也困苦,沟通总是隔阂,不过“我”还是想要搜集更多的关于这个星球的信息。于是一些当地的传说得以被记载,穿插在故事的前前后后。
在这个星球上,两个人如果情投意合,可以发誓终生相守,这种誓言不被法律保护,却被民俗认可,且一人一生只允许有一次这样的誓言。亲生血缘兄弟也可以成为临时伴侣,但是一旦其中一人怀孕,双方必须分离,永不再见。
某地有亲兄弟二人彼此相爱,于是做了大逆不道的事:发誓一生相守。弟弟怀孕,当地长官得知后,命令他们分离。弟弟无法忍受,选择了服毒自杀。当地人彼此间也有互相杀来杀去的事,都不算太大的罪恶,惟自杀,十恶不赦。人们把弟弟自杀这一事件归罪于哥哥,没有家族肯收留他,肯给他事做,这在夏天还要下雪的地方,是很恐怖的事。哥哥于是当着众人将自杀这一事件归罪于这个地区,并且秉弃了自己的姓名,走入了风暴的中心。
在寒冷的极地风暴中,哥哥几乎死去,但却抵达了一个宁静的所在:空气温暖,所有草木动物都是白色,一个白色的人向他走来,伸出双手,拉住他的左手。他问:你是谁?这里是哪里?
来人说:哥哥,我是你的弟弟,这里是所有自杀人的居所,来吧,我们一起在这里居住。
哥哥拒绝了,弟弟责备哥哥违背了一生相守的诺言。哥哥则责备弟弟自杀而没有随他远走他乡是更大的背叛。
哥哥继续在极地风暴中爬行,当风暴另一边的人们发现他时,他居然还活着,只是左手完全冻死,不得不截肢。那里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和事迹,于是他换了名字生存下来。几十年后,他遇见了一个故乡人,故乡人告诉他,自从他走以后,故乡几十年来颗粒无收,整日风雪。哥哥终于决定重新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,并承担弟弟自杀的罪孽,于是他当即死去,而他的家乡也从这一刻起,恢复了生机。
故事有趣而吸引人,我得承认,我完全没有看懂。不过,后来在网上找到了关于它的解说。
这个故事说的是:孤独的人是可耻的。
在地球上,为了保证后代的基因优良,血缘之亲是不可以通婚的,但在冬天这个星球上,亲兄弟可以有后代,惟不许终生相守。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回归自我,固守习性的倾向。于个人并无不可,于一个大的社会则是残疾:试想在冬天这样只有刹那性别吸引力的地方,爱情几乎不存在,倘或每个人都固守自己的亲情,那么家族的势力会越来越庞大,到无可抑制的地步,最终必然会导致整个星球社会的解体。呵呵,古怪的星球,古怪的繁衍,古怪的社会结构。厄休拉说:真实不过是想象。
杀人不过是社会交往里一种可以原宥的过失,而自杀是对交往的彻底否定,它是一种更深刻的罪恶,这种罪恶导致了整个地区的不育,而哥哥也只有逃到异乡,在异乡过上了参与社会交流的生活才可以残喘。
《黑暗的左手》是一部古怪的小说。前半部充满了交流的障碍,桀曲骜牙,看的人烦躁异常,但是在后半部里,突然清净与欢乐起来:“我”终于与一个半男不女的当地人尽弃前嫌,肝胆相照了。这个当地人曾经爱过自己的兄弟并导致其死亡,他如此地渴望回归自我,却相信与外星的沟通才是整个星球发展变革的唯一出路。于是他从集体农场里救出了濒临死亡的“我”,两个人为了逃亡,为了遥远的希望,在冬天这个星球的严酷冬天,穿越极地,完成了从未有人能够完成的壮举,好象杰克伦敦某些小说里的困苦与坚韧,生命能够成就的最大辉煌。一路上两个人一点点彼此相信,一点点相互适应,彼此相伴相守,最后甚至隐约有爱情在某个隐秘处盘桓。当地人最终为了这个事业牺牲了自己的生命,而“我”按照他的部署,也终于使国王同意建立同盟。
当本族的飞船缓缓降落在这个叫做冬天的陌生星球上时,当“我”看到性别分明的伙伴走出舱门时,“我”只觉得这些人如此古怪,居然不是半男半女,简直无法适应,无法沟通。
来源以及进一步讨论:http://bbs.en8848.com.cn/viewthread.php?tid=14695&extra=page%3D1
在地球上,为了保证后代的基因优良,血缘之亲是不可以通婚的,但在冬天这个星球上,亲兄弟可以有后代,惟不许终生相守。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回归自我,固守习性的倾向。于个人并无不可,于一个大的社会则是残疾:试想在冬天这样只有刹那性别吸引力的地方,爱情几乎不存在,倘或每个人都固守自己的亲情,那么家族的势力会越来越庞大,到无可抑制的地步,最终必然会导致整个星球社会的解体。呵呵,古怪的星球,古怪的繁衍,古怪的社会结构。厄休拉说:真实不过是想象。
杀人不过是社会交往里一种可以原宥的过失,而自杀是对交往的彻底否定,它是一种更深刻的罪恶,这种罪恶导致了整个地区的不育,而哥哥也只有逃到异乡,在异乡过上了参与社会交流的生活才可以残喘。
《黑暗的左手》是一部古怪的小说。前半部充满了交流的障碍,桀曲骜牙,看的人烦躁异常,但是在后半部里,突然清净与欢乐起来:“我”终于与一个半男不女的当地人尽弃前嫌,肝胆相照了。这个当地人曾经爱过自己的兄弟并导致其死亡,他如此地渴望回归自我,却相信与外星的沟通才是整个星球发展变革的唯一出路。于是他从集体农场里救出了濒临死亡的“我”,两个人为了逃亡,为了遥远的希望,在冬天这个星球的严酷冬天,穿越极地,完成了从未有人能够完成的壮举,好象杰克伦敦某些小说里的困苦与坚韧,生命能够成就的最大辉煌。一路上两个人一点点彼此相信,一点点相互适应,彼此相伴相守,最后甚至隐约有爱情在某个隐秘处盘桓。当地人最终为了这个事业牺牲了自己的生命,而“我”按照他的部署,也终于使国王同意建立同盟。
当本族的飞船缓缓降落在这个叫做冬天的陌生星球上时,当“我”看到性别分明的伙伴走出舱门时,“我”只觉得这些人如此古怪,居然不是半男半女,简直无法适应,无法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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删除 Dear_snoopy (2008-8-22 09:21:58, 评分: 1 )